景安办字〔2017〕43 号
市各电力企业:
为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结合《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赣安办字〔2017〕58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安字【2017】13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电力企业特种作业和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依法治安,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市电力行业领域深入开展电力企业特种作业和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密切掌握动态,督促指导各电力企业认真排查整治电力施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电力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特种作业安全
1.公司及公司负有管理职责的相关单位电力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登记情况;
2.公司管理的电力建设工程,电力、焊接、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教育、检查考核、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管理等落实情况;
(二)现场施工安全
1.电力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安全机构与组织体系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及“三同时”实施情况;
4.资质(承包、分包)合同与安全协议落实情况;
5.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6.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模板支撑、脚手架和起重机械拆装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季节性施工安全评估情况、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实施情况。
7.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拆除等全过程危险点分析及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检测和使用维护情况。
8.现场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实施情况,在建设施和施工设备防雷设施设置情况;施工单位自身安全检查,监理、建设单位日常巡视检查落实整改情况。
9.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现场动火用电作业执行审批制度情况。
10.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应急管理情况,结合夏季高温酷暑天气,完善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情况。
11.施工现场预防坍塌、防高空坠落事故措施落实情况。各类高处施工平台、作业排架、承重排架、起重机械、架桥机、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和主要施工通道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情况;作业平台安全围栏、安全网、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12.受限空间、洞室、高边坡与基坑作业,爆破、动火(焊接)、带电作业,起重、张力架线作业,高处、水上、地下作业,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行为安全管理情况。
13.施工原材料、特种设备入场验收,混凝土及焊接施工质量控制,工程检测、检验计划及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各阶段质量验收情况等。
14.人员密集场所、生活区、仓库安全情况;施工现场防火、防滑等安全措施情况,恶劣天气是否施工作业,施工交通安全情况,自然灾害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查、看的方式,即:听取相关汇报;认真查阅规章制度、安全工作的纪要和记录、事故处理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应急预案文本;实地查看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四、检查安排
1、8月21日-9月10日:企业自查自改;
2、9月11日—30日:市安监局、市发改委(能源局)对景德镇发电厂、景德镇供电分公司、赣东北供电分公司等重点电力企业随机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抓好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要求,深入排查存在的各类风险点,逐一登记建档,作为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一企一册”的重要内容,明确管控措施,进行风险公告警示,建立起有效的风险管控预防机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厉整治。要把预防坍塌、高空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中之重,认真排查各类风险、制定落实严格的安全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坚决避免抢工期、赶进度、违规操作、无证上岗等行为,确保电力项目建设施工安全。要对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认真开展企业自查,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附件:1,2),于8月31日前,报市安监局监管三科;联系人及方式:李健,13879835174,314985232@qq.com。
(三)强化督导落实,严肃责任追究。要把专项检查作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重点工作,加强检查力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市安监局、市发改委(能源局)将严肃责任追究,发现自查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严格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对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一律实行顶格处罚。对工作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厉问责,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电力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登记表
2、电力建设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登记表
景德镇市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附件:1
电力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登记表
登记单位: 时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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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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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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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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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及复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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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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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电力建设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登记表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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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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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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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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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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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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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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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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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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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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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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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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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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