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把握从严治党的新常态
深入推进全市安监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
----江训模同志在全市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3月13日)
同志们:
全市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专门学习了中央纪委和市纪委全会及省局会议精神,审议了这个报告,对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叶光正将在会上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持贯彻落实。受局党组委托,我向大家报告市安监局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部署2015年度工作任务。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及省安监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全市安监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聚焦中心,突出主业,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履职责,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不动摇。
市局党组和纪检组历来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景党发[2014]11号)印发后,我们及时组织学习并认真抓了“两个责任”主体的落实。
1、局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年初,市局党组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适时下发了《2014年景德镇市安监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2014年景德镇市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等文件,召开了全市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反腐倡廉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向市委、市纪委和省局党组报告了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加大了对所属科室、各直属单位和各县(市、区)安监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年终进行了考核。加强了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三转”的要求,调整了纪检组长的分工,大力支持驻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开展工作。针对市纪委领导约谈市局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时指出的五个方面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落实方案,认真进行了整改,并及时向市纪委报告整改情况。
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去年4月在12个市直单位向市纪委全会述廉测评中名列前茅。党组班子其他成员也能够根据工作任务分工,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意识,不仅能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而且加强了对分管科室(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日常监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①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市局多年来一直强化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一是召开了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将反腐败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二是签订了责任书。局主要领导和局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安监局主要领导,局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加强了对责任书履行情况的考核和结果的运用。去年初对局属各科室、各单位以及县(市、区)安监局2013年度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度考核时一并考核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是进行了一次约谈。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纪检组长与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安全生产和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约谈,尽到提醒之责。
②围绕中心工作抓好监督检查。市局纪检组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协助局党组制定了《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安监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了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八个方面的监督重点和五个专题18个子项目的备案监督以及监督方式,有效地促进了市局纪检组开展监督。一年来,重视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开展对全市安监系统今年来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出了监督检查建议4条,开展了对全局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在监督权力运行和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上完善了科室和岗位的廉能风险制度。
③抓好执纪问责工作。针对去年7月14日上午11时40分许,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周某在工作期间违反纪律上网淘宝购物,被《江西卫视新闻》曝光的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做出了对当事人周某辞退,扣发当月工资的处理,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也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制》等有关规定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对全市安监系统整顿作风、严肃纪律起到了有力促进作用。
(二)重教育,狠抓作风建设不动摇。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教育为先导,以制度为基础,以监督检查为抓手,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不动摇。
1、围绕作风重教育。首先是寓教于理讲廉。在科级干部中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平时,每逢局务会、支部会、党政联席会等都注重讲反腐倡廉工作,一年来,党组理论中心组进行反腐倡廉学习2次,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活动8次,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四风问题的各类通报11次,尤其是对省内外有关安监干部违反“四风”等问题通报更是反复组织学习,同时下发了乐平市纪委编印的《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负面清单》小册子给党员干部学习,切实落实各级纪委所发禁令要求,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到早防范,并经常重申国家安监总局的“九条纪律”和省安监局的“十不准、十严禁”,从而使安监干部绷紧了反腐倡廉这根“弦”;第二是寓教于乐宣廉。以弘扬廉政文化为主,特别是在全国安监系统开展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我们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延伸廉政文化触角。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直属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和全体党员到昌江区荷塘乡学习荷塘农垦精神、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参加了景德镇市预防职务犯罪“昌江杯”有奖知识竞赛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测试等。第三是寓教于警示廉。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歧路-汤成奇腐败案件警示录》、《联中廉》等,在局属各下属单位办公区域或主要负责人办公室内悬挂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宣传展板12块,图片并茂,营造了廉政文化氛围。局党组书记、局长上了一堂包含廉政内容的党课,局纪检组组长分别与部分副科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收到良好效果。
2、加强作风建制度。全市各级安监干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一年来,我们在继续执行局党组出台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反腐倡廉十七项制度的同时,完善了《市安监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市安监局考勤管理办法》和《市安监局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等9项制度,并加强了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了指纹打卡并按月通报出勤情况,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8.43%。
3、改进作风抓检查。一是抓平时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组和监察室自制了以“四风”和安全生产五个“不了了之”为主要内容的自查表,从去年5月份开始由各科室(单位)每月5日前填报,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定期(每月)或不定期抽查填报情况,对填报不实的追究责任。在全局干部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和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方面,开展了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明察暗访12次;二是抓重要节点的监督检查。元旦、春节、各级“两会”、十一黄金周、瓷博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等重要节点对“四风”方面问题做到提前提醒、加强监督,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三)促工作,狠抓社会评价和“红包”治理等工作不动摇。
1、认真做好社会评价工作。根据全市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和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社会评议活动的总体部署,市局结合历年来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认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传达学习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行了动员部署,局主要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扎实做好工作。由局领导带队,各职能科室分别与服务对象联系,把社会评价工作和民意测评的内容、要求、民调访问的电话等宣传到位。同时,广泛征求基层,特别是征求服务对象对我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全市优化发展环境社会评议活动测评中,市局在市直18家行政执法类中综合得分88.41分,列第8名,监管一科在31家二级单位中综合得分87.77分,列第9名,监管二科得分87.78分,列第8名,均取得较好成绩。
2、持续开展“红包”专项治理。全市拒收“红包”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后,市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议,传达学习了市纪委有关文件、通报等,要求全体安监干部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坚持拒收拒送“红包”,领导干部要发挥标杆作用,带头抵御“红包”诱惑,对收送“红包”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心慈手软。及时以局党组名义转发省局党组印发的《关于严禁省局公务人员收受专家评审费、咨询费、劳务费等费用的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安监系统干部职工在参与行政许可、安全培训、事故调查、安全执法、安全生产评审评价、“三同时”项目验收、安全标准化验收等公务活动中,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和服务对象的“红包”,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3、认真参加行风热线节目。去年9月23日,局主要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走进“党风政风热线”节目,现场回答了听众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节目下线后,对群众反映的2件安全事项,我们立即安排相关领导和科室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了听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并及时回复了反映问题的群众。
一年来,全市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在下一年的工作中认真部署、重点谋划、逐步解决。具体表现为: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力度存在纵向(即自上而下)层层递减、横向(即科室与市局下属单位)不平衡的现象;“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犹存,有依赖纪检监察全权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惯性;二是“四风”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彻底,还有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为官不为的问题显现;三是少数县(市、区)安监局和市局科室在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监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方面存在重安全监管、轻廉政建设的倾向;四是廉政宣传教育不深不透,部分制度执行也不到位等。
二、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是建设瓷都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深化之年,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行严厉责任追究的问责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对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重大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全市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全省安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建设全市安监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推动安全监管事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把握从严治党新常态,着力加强纪律建设。
一是严明纪律观念,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各级安监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加强对《党章》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三个自信”,自觉按照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矩办事,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坚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做守纪律、讲规矩、遵守国家法律的明白人。
二是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各种纪律,包括违反日常作息制度、劳动纪律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及时通报。要把查处顶风违纪搞“四风”,作为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实施,对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省市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作为、乱作为的,市局纪检组监察室要联合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二)认真落实廉政建设新要求,着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充分感受高压态势,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对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和反腐败工作,中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那就是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上不封顶。什么叫高压态势,这就是高压态势。因此,我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这种高压态势,必须充分感受到位,充分认识到位,并通过教育、提示、警醒等等各种切实有效的工作,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传导到每一名党员、每一名机关工作人员。教育好党员干部要增强组织意识,牢记党员身份,恪守组织原则,做到“四个服从”,真正把党组织要求作为自己言行的标尺,做到始终心存敬畏,履职尽责,做到底线不能突破、红线不能触碰,否则就会付出沉重代价。
二是要层层落实主体责任。习总书记指出:各级党组织必须明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放弃了这方面的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对干部的极大不负责。党教育培养一名领导干部不容易,一旦在腐败方面出了问题,党组织多年的培养和本人以前的一切努力就毁于一旦。各级党组织一定要负起责任,敦促教育干部廉洁自律,不能放弃责任。为此,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增强“两个责任”意识。市局已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各县(市、区)安监局党组织也要出台相应的实施办法或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和追责办法。大家一定要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话说千遍,不如追责一次”,这是最近中央和省市领导讲得很多的一句话。从今年开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一案双查”又将会是一种新常态。中央和中纪委已三令五申,落实“两个责任”表态期已过,今后将进入问责阶段。什么叫表态期,就是还没太较真,属于告知阶段。即使这样,去年全省被问责的领导干部达717人,市里被处分人员有100多人。今后,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风”问题突出、腐败案件频发,以及发现问题不报告的单位,既要追究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追责的重点主要包括:一是对任期内本单位的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得不到遏制,“四风”问题突出的,要被严肃问责。二是对任期前发生的严重腐败行为,不主动揭露和查处,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而被司法机关或上级单位直接查处的,要被严肃追责。
(三)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成果,着力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全市安监系统要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要教育干部职工适应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切实纠正“吃吃喝喝不是事、公车私用不算事、公款送礼是小事、只要不装进自己兜里就没事儿”的错误观念,要识大局、识时务,不要把党纪条规当耳边风。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抓住重点时段,抓住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强化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奢侈浪费以及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为官不为”等问题的执纪监督;抓好“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加强对执行厉行节约、办公用房、公车改革、职务消费、公务接待、会议出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全市安监系统行风建设考核工作。
(四)努力适应各类制度建设新变化,着力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
二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权力的监督,推行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督促有关科室(部门)完善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及大额资金管理使用、公务卡结算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三公”经费管理等工作的长效机制。按照市纪委廉政巡查工作的重点,做好本单位的廉政巡查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整治“红顶中介”问题。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县级安监部门,凡遇到“三重一大”和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等事项,都要主动与对口的纪工委、监察分局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主动邀请他们派人监督。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和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等权力监督到位。
(五)紧紧盯住产生腐败的新特点,着力查处腐败案件和违规违纪案件。
一是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和案件查办工作。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留存、了结等五类处置方式,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核查和案件线索管理工作。要主动查办案件,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责主业,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新常态、新形势下的现实要求,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
二是注重重点,严查严办。中央、省市以及省安监局都反复强调了一些要重点查办、严肃查处的案件,包括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发生在行政审批、安全执法、事故调查、中介机构监管和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的干部,等等。
(六)注重创新宣传教育新形式,着力抓好党风廉政教育。
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摘编》,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结合“服务发展、守护平安,争做五好安监员”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市纪委和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开展以“加强纪律建设、增强守纪律讲规矩意识”为主题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活动。开展先进事迹正面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职业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重点,教育干部职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积极倡导奉献意识和敬业精神,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执行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好“三转”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复杂、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局党组的部署和要求,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求真务实、善作善为,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