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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政策
录入时间:2017-11-02

近日,新余市安监局联合新余市财政制定《新余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奖励办法》,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1000元至1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奖励3000元至5000元,举报瞒报、谎报较大事故的,奖励5000元至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事故的,奖励1万元至2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