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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
录入时间:2015-07-20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和省属驻景企业: 

根据我省关于规范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应急演练工作计划。主要包括:本单位组织策划的应急演练计划,县(市、区)安委办参与指导的本辖区企业应急演练计划,中央和省属驻景企业以及市属企业的应急演练计划。 

2、应急演练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本辖区、本单位(企业)应急演练总体情况,应急演练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典型经验做法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报送要求 

1、全面分析、制定计划。各单位要在全面分析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把事故易发、频发和应急管理力量薄弱等重点地区、行业、时段、岗位作为应急演练的主要对象,把政府、部门和企业应急预案衔接等作为应急演练的核心内容,制定应急演练工作计划。 

2、健全制度、及时报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配套的应急演练情况报送制度,及时收集掌握本辖区和所属企业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按时保质报送相关信息。 

3、加强指导,督促落实。各单位要积极参与本辖区、所属企业应急演练活动,强化对应急演练情景设计、组织实施的指导,定期对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 

三、报送方式 

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分为半年报、年报和专报。 

半年报:采用报表(详见附件)形式,重点报送上半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安排情况,分别于每年120日和720日前报送; 

年报:重点报送年度应急演练工作总结,每年1220日前报送; 

专报:重点报送“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总结以及未列入计划的涉及政府、部门、企业等联动的综合应急演练活动安排情况。 

请各县(市、区)、相关单位(企业)于2015318日前将今年上半年应急演练工作计划半年报表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景德镇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联系人:王志博 

联系电话:8282278(带传真)、  手机:18979826792 

电子邮箱:gfnfg7632@163.com 

附件:应急演练工作计划半年报表 

  

  

  

景德镇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313